进口代理业务,一律由代理人负责对外付汇和办理有关进口核销手续,不得由委托人对外付汇和办理有关进口核销手续。进口货款由委托人及时向代理人支付。

出口代理业务,一律由代理人负责收汇和办理有关出口核销手续。委托人为经批准允许保留现汇的企业,代理人凭有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将原币划转给委托人;委托人为不允许保留现汇的企业,代理人结汇后将货款支付给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