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的话肯定就和国家没关系了不过我在看联想成长史上面说中科院当时注资20万人民币开始的,最后柳传志为联想员工申请到35%的股份那应该中科院也就是国家还占有65%的股份现在为什么说联想是民营企业呢? ?
你好!设立香港联想??从国有到民营的突破口1988年在香港成立的合资企业??“香港联想”,使国有的计算所公司有了一个“外商”、一个“外资”作盟友。1988年4月,“北京联想发展”(即计算所公司)、贸促会下属的中国技术转让公司(技转公司)与港方导远公司(吕谭平等四位港商)成立合资公司??香港联想。原始股本90万港币。其中北京联想投入30万、技转公司投入30万,两家国企共持股67%,港方持股33%。虽然仍是国有企业控股的合资企业,但港商按“外商”入股,技转公司是国家在香港注册的中资机构按“外资”入股,已为柳传志实现从100%国有到民营三分天下,提供了便利的条件。香港联想的业务主要靠两方面支持:一是依托北京联想在国内的保底市场,每年北京联想要卖出数以万计的微机,可以拿到AST微机(或其他微机)的总代理。北京联想把这个总代理让给香港联想来做,当然能有很好的利润。二是有技转公司的巨额贷款,当时北京联想在香港还借不到钱,港商以30万为限,没有再投资的义务和能力。总代理需要巨额资金的支持,香港联想的区区90万元股本金只是象征性的。只有技转公司在香港既有实力、又有信誉,能提供外汇贷款。这样,香港联想就迅速发展起来了。香港联想的创业支柱是“中资”而不是外商现在的联想人几乎都不知道,曾为联想集团提供外汇援助的“中国技术转让公司”。但它在香港联想发家史上所做的贡献却非同小可。毫不夸张地说,香港联想可以没有吕谭平,换个张谭平、王谭平都行,但是不能没有技转公司。在全香港乃至整个海外,当时的北京联想要“外商”或“外资”提供如此无私、无偿地支援,找不出象技转公司这样的第二家公司。道理很简单,因为柳传志的父亲柳谷书先生是该公司的董事长。不但香港联想的巨额贷款靠技转公司提供。它还为柳传志、倪光南等等北京联想的领导和骨干提供了十几个多次往返香港的签证。在当时此种签证极为难得,如果没有此项特供的稀缺资源,香港联想根本办不起来。为香港联想创建和发展作了如此重大贡献的技转公司,后来“功成身退”了。除了来自北京联想的技术、产品和无形资产的投入外,技转公司作为在香港注册的“中资”机构,为香港联想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鲜为人知的帮助。说它是雷锋式的合作伙伴也不为过。香港联想的业绩不能归功于外商香港联想作为AST总代理,主要是靠北京联想的保底市场。香港联想的微机板卡业务,也是靠北京联想的技术、人才和技转公司的贷款,扶持起来的。吕谭平等港商,熟悉香港的投资环境和市场规则,在管理和营销方面虽有贡献,但他们并不熟悉这一业务,表现差强人意。有人评论说,如果请个台湾做主板公司的经理来管理,肯定会比吕谭平好。后来,1996-1997二年,香港联想连续发生巨额亏损(达2.45亿港元)。连柳传志也公开批评说,吕谭平没有管理大公司的能力。后来计算所公司改名为联想集团,截至1995年底,香港联想的业绩主要是靠中科院提供的人才、科技成果及产业化政策实现的。当然,还得靠北京联想的信誉和技转公司的贷款,这已经成为无需解说的史实。香港联想上市是推进民营方略的转机在香港联想连续三年嬴利,具备了在香港上市的主要条件后,柳传志抓住时机,削弱国有股份的比例和来自上级主管部门的监控,推进了国有到民营的进程。香港是一个公司法规健全、按国际惯例运行的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决策权、管理权、财务监督权,必须依照股东投入的资金和持有的股权来确定。股东按持股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已成为不言而喻的常识。香港联想的原始股权结构是两家国有中资企业控股(67%),如果这样上市,还是国有控股。为此,柳传志通过增资对股权结构进行了改造。将一个国有资产控股的公司,按我国1992至1996年间的经济体制改制成“民营”企业,尚无先例。民营企业只有私营、外资两类,当时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法规,准许“民营”类企业与国营企业合资但不能控股。国营企业必须在合资公司占大股、掌实权,合作方即使投入现金(含外汇)持有相当份额的股权,外商或私营企业股东要承包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也须按特例申报并取得政府的批准。更多可参考:业界社区--联想怎么从国有企业演变成民营集团

注册HK公司和注册UK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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