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联系的客人只同意信用证,不知道用离岸公司操作是否复杂,存在那些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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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可以接收或者是转开信用证
[size=4][color=blue][b]离岸公司可以操作L/C
最好是做可以转让就可以了[/b][/color][/size]
[b][size=4][color=#0000ff]可以不用那么大的风险[/color][/size][/b]
离岸公司可以操作信用证,但考虑到离岸公司并非实体公司,建议做可转让信用证。
[quote]原帖由 [i]gzp429[/i] 于 2009-5-8 15:20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5532064&ptid=1865029][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最近联系的客人只同意信用证,不知道用离岸公司操作是否复杂,存在那些要考虑的问题 [/quote]


可以处理单证的,有不清楚可以咨询我事务所.
[b][size=4][color=Navy]离岸公司是可以操作L/C没有问题,一般要是接收L/C多的客户

公司帐户还是开在当地比较好,不要因为大家开在汇丰也跟着开在香港汇丰,

因为单据这些需要寄到银行,所以比较麻烦,关于L/C不清楚的问题,

可以把客户开给你的信用证拿给银行工作人员核对一下.[/color][/size][/b]


[color=Black][size=5][b][u]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的介绍[/u][/b][/size][/color]

[color=DarkRed][size=4][b]转让 信用证 (TRANSFERRABLE LC,简称TC)
背对背 信用证 (BACK TO BACK LC,简称BBLC)[/b][/size][/color]

[color=Navy][size=4][b]假定一个场景:国外客户A在国外行A-BANK开立了 信用证 (此证为MASTER LC,主证或母证)
通知到中间商B的银行B-BANK,然后B呢,又想到了依前证开立新的信用证(副证或子证)
通过C-BANK转给国内厂家/公司C。我们来比较一下两种操作方法:
(为了表述简单,用/划分2个的区别,/前表示BBLC-背对背信用证,/后表示TC-可转让信用证)[/b][/size][/color]

[color=Navy][size=4][b]1.背对背LC需要主证开证行的授权;MASTER LC显示B-BANK是议付行/在可转让LC上MASTER LC显示:LC可转让,BBANK是转让行,C是第二受益人。

2.涉及信用证的数量:背对背LC是2个独立信用证/1个信用证。

3.第二受益人得到的保护:来自BBANK的承诺。/来自ABANK的承诺。

4.第二受益人何时得到付款:交单给BBANK,如果 单证 相符,BBANK必须付款。/只有等到BBANK得到ABANK的付款后。

5.第二受益人还可以转让么:可以。/不可以。因为TC只能转让一次。

6.第二个证金额能超过第一个么?可以。只要BBANK掌握中间商B的融资额度。/不可以。最大是等于第一个LC金额。

7.2个证的付款时间相同么?可以不同。/必须相同。比如,一个120天远期的TC,第二个信用证也必须是120天远期。

8.2个证的价格条款相同么?可以不同。母证是 CIF ,子证可以是 CFR 。只要B补上保险单。/必须相同。

9.第二个信用证可以要求多余的单据么?可以/不行

10.第二个信用证效期早于第一个:是的/是的

11.第二个信用证船期比第一个:早于等于/早于等于

12.C提交单据现实B为发货人(SHIPPER):如果子证要求,可以/不行

13.B能替换哪些单据:汇票,发票,箱单,收益人证明,保单,对主证不构成不符点的其他单据 /汇票,发票

14.B不能替换哪些单据:提单出口许可官方签发CO三方签发IC /提单保单(转证麻烦单据)出口许可官方签发CO三方签发IC

15.如果B不替换单据结果?BBANK必须付款,然后要求B支付 / BBANK把单据提交给ABANK要求付款

16. BBANK需要B的保证金么?需要/不需要

17.最终买方会知道最终卖方么?如果子证开立的好,不会 /会

18. 2个证的货描必须相同么?可以不同 /必须相同最后提示:
(1).主证显示 DOCUMENTS SHOWING THIRD PARTY AS EXPORTER ACCEPTABLE,否则子证显示 ALL DOCS EXCEPT DRAFT & INVOICE MUST SHOW APPLICANT AS EXPORTER.(2).子证显示ALL DOCS EXCEPT DRAFT & INVOICE MUST NOT SHOW LC ISSUING BANK, LC NO AND INVOICE VALUE。THIS LC IS AVAILABLE BY PAYMENT/DEF PAYMENT WITH BBANK ONLY[/b][/size][/color]。



欢迎在线,来电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b][/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kinsir83 于 2009-6-7 20:07 编辑 [/i]]
[size=5]离岸公司操作信用证复杂?
最近联系的客人只同意信用证,香港公司,BVI公司,英国,新西兰公司问题,不知道用离岸公司操作是否复杂,2个问题,在天津出货-买单出口-及离岸转款的问题,存在那些要考虑的问题[/size]

[size=4][b][u][color=DarkRed]离岸帐户可操作信用证,TT或保函等业务,因其帐户不可存现或取现,义乌注册香港公司,在注册地与大陆都无实体,
因此,可建议外商给您离岸公司开转让或转开信用(也称背对背)证便于您操作[/color]。[/u][/b][/size]

[color=Black][size=5][b][u]可转让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案例 [/u][/b][/size][/color]

[color=Navy][size=4][b]一些客户可能只是听说香港公司操作方便可降低税收成本,但不清楚实际的运作是怎样的。
一个简单的外贸的案例,给大家演示一下香港公司信用的的操作流程。 常用的有可转让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两种,

[color=Black][size=5][b]案例:[/b][/size][/color]一批货物G,国内供应商A与香港公司B商签订合同$100万, 香港公司B以$120万与国外客户C签约。
其中, A为出口商,B为中间商,C为进口商。BANK A为国内的通知行,BANK B为B公司的账户行,BANK C为开证行。
[/b][/size][/color]
  
  
[color=Black][size=5][b]可转让信用证 [/b][/size][/color]

[color=Navy][size=4][b]1.      C向B开出L/C,金额$120万,此证称为母证。
2.      B以母证为依据,广发离岸户,BANK B向A开出L/C,金额$100万,此证称为子证。
3.      A收到BANK A的通知,接受子证,注册香港公司,然后发货。
4.      A将提单 $100万的发票,装箱单提交BANK A,转递BANK B.
5.      审单无误后,BNAK B 通知香港公司B将发票由$100万替换成$120万, 并将单据转递BANK C
6.      审单无误后 ,BANK C解付$120万给BANK B, BANK B解付$100万给BANK A.[/b][/size][/color]

[color=Black][size=5][b]背对背信用证 [/b][/size][/color]

[color=Navy][size=4][b]1. C向B开出L/C,金额$120万
2. B向BANK B提交全额保证金,即$100万, 银行开出一个全新的,完全独立的L/C 给A
3. A接受L/C$100万.发货。
4. A将提单 $100万的发票,装箱单提交BANK A, 转递BANK B议付。
5. 审单无误后, BANK B向A解付$100万, 同时通知B买单, B领回全套单据.
6. B将该套单据进行替换,更改.如将发票改成自己的发票$120万,将有供应商名字的提单替换成有自己香港公司名字的提单,其它单据照样更改.然后交给BANK B,转递BANK C议付.
7. 审单无误后,解付$120万, 同时通知进口商A赎单提货.[/b][/size][/color]


[color=DarkRed][size=4][b]案例中,香港公司B账户中余额$20万为销售利润,根据香港的 来源地征税原则,$20
万没有税收。 国内供应商A如果直接卖给国外客户C,金额为$120万,通过香港公司
操作后,合同金额降低为$100万,国内税基减少,也达到了减少税收的目的 [/b][/size][/color]
  
[color=Black][size=5][b]两者区别 [/b][/size][/color]

[color=Navy][size=4][b]1. 转开出来的子证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依据母证原有条款开出.
2. 转开L/C 只适用交易货物不发生变更,改装,加工等.
3. 转证情况下, 出口商只有在母证货款付给中间商后,求注册BVI的代理商,才能取得货款.
4. 背对背L/C 全都不受上述限制,但是需要全额保证金。


希望可以帮到您:)[/b][/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ragoneyes 于 2009-6-7 20:04 编辑 [/i]]
[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Navy]可以处理的,单证业务,建议开大陆的离岸帐户.

根据贵公司希望有效保护客户资源的情况,简单报告如下(以香港公司为案例):
案例
一.        供应商与您的香港公司商签订$100万合同, 香港公司再以$120万与美国客户签约,货物是30辆轿车,这样您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就会有利润20万美元,发货港为上海,目的港为纽约.出口商为上海ABC汽车厂,中间商为您香港EFG公司,进口商为您自己的客户—美国纽约OPQ公司, 现美国进口商向香港公司开出一个L/C,$120万(此证称为母证),

[color=Red]转开L/C [/color]
香港公司以母证为依据, 渣打银行向您的大陆供应商转开出一个L/C, $100万,香港公司年审,此证称子证,子证仅可以修改母证如下条款(见APPLICATION FOR PARTIAL TRANSFER OF LETTER OF CREDIT)
您的上海供应商接受渣打开出的子证,然后发货,将提单 $100万的发票,装箱单交给渣打,审单无误后,渣打通知中间商您的香港公司替换发票成$120万,渣打将$120万的新发票连同其它单据寄给美国的进口商银行,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解付$120万给渣打,渣打解付$100万给供应商银行,余额$20万则打进您自己香港公司在渣打的帐号.

[color=Red]背开L/C.[/color]
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向渣打提交100%的保证金,即$100万, 渣打据此开出一个全新的,完全独立的L/C 给供应商, 此称背对背L/C, 它可以修改母证所有条款,完全凭中间商意愿.
供应商接受渣打的背开L/C .然后发货,交单给渣打议付,发票全额$100万,渣打审单无误后,当场向供应商银行解付$100万, 同时通知中间商香港公司买单, 香港公司授权渣打对外解付,然后领回全套单据.
香港公司将该套单据进行替换,更改.如将出口商发票$100万改成自己发票$120万,杭州注册香港公司,将有供应商名字的提单替换成有自己香港公司名字的提单,其它单据照样更改.然后交给渣打银行议付.渣打银行对照母证审单无误后,向进口商美国客户寄单索汇,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向渣打银行解付$120万, 同时通知进口商赎单提货.
[color=Green][u]
两者区别
1.转开出来的子证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依据母证原有条款开出.
2.转开L/C 只适用交易货物不发生变更,改装,加工等.
3.转开L/C 如操作不慎,有可能泄露中间商机密,要求转证银行对转证有熟练掌握.
4.转证情况下, 出口商只有在母证货款付给中间商后,海外公司注册的好处、、优势,才能取得货款..
5.背对背L/C 全都不受上述限制.[/u][/color]
由此可见,通过这样的操作完全可以帮助您解决客户资源的担心了!

若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更欢迎随时莅临我们公司或参加我公司举办的免费专业讲座,我们会为您提供更加详细的免费咨询,您也可以了解的更详细一点。相信我们的专业服务可以帮助贵公司开拓更大的市场与业务。
顺颂商祺!


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color=Red]关于香港公司的操作、银行账户、后续管理和税务申报的情况,有兴趣的可以参考FOB精华帖,具体情况欢迎电话或者MSN/QQ帮你详细解释:[url]http://bbs.***.com/thread-838766-1-1.html[/color][/color][/b][/font][/size]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9-5-8 17:28 编辑 [/i]]
[quote]原帖由 [i]gzp429[/i] 于 2009-5-8 15:20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5532064&ptid=1865029][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最近联系的客人只同意信用证,不知道用离岸公司操作是否复杂,存在那些要考虑的问题 [/quote]

[b][font=宋体][size=4][color=Blue]首先、[/color]离岸公司也是合法登记的有限公司,将来开的账户不管是大陆离岸账户还是香港本地账户都是公司账户性质,可以操作LC业务。

[color=Blue]其次、[/color]因为离岸公司没有实体,所以如果离岸公司自己开LC或者作背对背LC的话,银行都是需要收取你100%保证金的。所以LZ你可以让你客人开课转让的LC,这样你收到LC后做转让信用证,这样的话你自己就不用出保证金了,相对来说资金压力小很多。

[color=Red]背对背信用证与转开信用证案例(信用证的转开是对SOHO来说,广州注册香港公司,是客户资源保护的重要方法):[/color]
一.出口商与中间商签定$100万合同,中间商以$120万与进口商签约,货物是30辆轿车,中间商利润为20万美元,发货港为上海,目的港为纽约.出口商为上海ABC汽车厂,中间商为香港EFG公司,进口商为纽约OPQ公司, 现进口商向中间商开出一个L/C,$120万(此证称为母证),

[color=Blue]转开L/C [/color]中间商以母证为依据,我行向出口商转开出一个L/C, $100万,此证称子证,子证仅可以修改母证如下条款:[见APPLICATION FOR PARTIAL TRANSFER OF LETTER OF CREDIT]
    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开出的子证,然后发货,将提单 $100万的发票,装箱单交给离岸银行,审单无误后,离岸银行通知中间商替换发票成$120万,离岸银行将$120万的新发票连同其它单据寄给进口商银行,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解付$120万给离岸银行,离岸银行解付$100万给出口商银行,余额$20万进中间商在离岸银行的帐号.

[color=Blue]背开L/C.[/color]中间商向离岸银行提交100%的保证金,即$100万, 离岸银行据此开出一个全新的,完全独立的L/C 给出口商, 此称背对背L/C, 它可以修改母证所有条款,完全凭中间商意愿.
    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的背开L/C .然后发货,交单给离岸银行仪付,发票全额$100万,离岸银行审单无误后,当场向出口商银行解付$100万, 同时通知中间商买单,中间商授权离岸银行对外解付,然后领回全套单据.
中间商将该套单据进行替换,更改.如将出口商发票$100万改成自己发票$120万,将有出口商名字的提单替换成有自己名字的提单,其它单据照样更改.然后交给离岸银行议付.离岸银行对照母证审单无误后,向进口商寄单索汇,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向离岸银行解付$120万, 同时通知进口商赎单提货.

[color=Blue]两者区别[/color]
1.转开出来的子证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依据母证原有条款开出.
2.转开L/C 只适用交易货物不发生变更,改装,加工等.
3.转开L/C 如操作不慎,有可能泄露中间商机密,要求转证银行对转证有熟练掌握.
4.转证情况下, 出口商只有在母证货款付给中间商后,才能取得货款..
5.背对背L/C 全都不受上述限制

[color=Red]关于海外公司后续的管理~操作~银行问题可以加我MSN/QQ或者直接参见FOB精华帖:[url]http://bbs.***.com/thread-890655-1-11.html[/url][/color]

[/size][/font][/b]

[[i] 本帖最后由 martin_xwj 于 2009-5-8 16:11 编辑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