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账户美金操作贸易,如何隐藏客户信息?
作者: admin | 来源: | 点击: | 发布时间: 20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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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碰到过这样一个问题:
有些供应商在报价的时候,美金比较有竞争力,人民币报价比较高。
我在香港办个个人美金账户,让客户钱打到我的个人账户,我收到款后打钱给工厂。我只赚取中间的美金差价。不知道这种操作是否可行?中间环节有没有问题?
接下来是问题重点:
既然工厂收美金,肯定是他们拿退税。我这边联系好货代,让工厂发报关单,商业发票成立公司,装箱单,核销单等报关资料给我。为了保护我的客户信息,我提供给他们的客户名称可不可以是假的?也就是说报关用的单据上的客户抬头是假的。这对报关有没有什么影响?
但是我又需要B/L上的客户信息和清关单据是真的,不然客户在目的港无法提货吧?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如何保全客户信息,又能顺利的报关以及让客户清关?[/[/size][/size][/size]
[[i] 本帖最后由 terry1224 于 2010-8-24 17:23 编辑 [/i]]
给工厂的信息只要是你自己注册的离岸公司抬头就可以了,不管是发票合同,这样就可以保护你海外客户信息了,不会给工厂知道
回复 #18 臻思 的帖子
没有想过注册离岸公司,因为业务不稳定,不知道注册离岸公司的费用以及每年的成本。
在操作中单据会要进行变更,那你没有公司可以考虑注册一间离岸公司
-直属办理香港及海外公司,稳定,专业,及时,准确的资讯,专业代理人--
如果是买单出口,自己处理好收款的问题以及给客户清关单据的抬头
大陆报关是大陆卖单公司处理
刚才楼上各位都提到了离岸公司,但是我没有注册离岸公司啊,这可怎么操作?
利用香港公司操作,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
报关是由国内agent公司,那么就是agent公司的抬头。
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国外客户签合同,那么给客人的单据应该是香港公司的抬头。
给国外客户的单据无非是箱单,invoice,提单。
箱单,invoice都没问题,自己可以做,最主要的就是提单。
如果货代是您自己指定的,那么由他们直接出成是香港公司的抬头
如果货代是由客人指定的,那么就需要换单。
-直属办理香港及海外公司,稳定,专业,及时,准确的资讯,专业代理人--
你能解决收款问题,虚拟公司也一样操作.
回复 #3 David-hy 的帖子
我没有离岸公司啊,这是问题关键。我总不能卖方写我自己的名字吧?
接上页
然后PS或叫货代再弄份SHIPPER离岸公司,CONSIGNEE客户的
电子版提单给客户,叫他付款,再付款给工厂,
让工厂把之前那份提单寄回给货代,让货代重新开份提单:SHIPPER离岸公司,CONSIGNEE客户.
然后离岸公司的抬头做发票箱单同提单一起寄给客户,
此单了结!
此操作的重点在于和货代的配合,
所以为了让货代听你的,必须和客户做CFR或CIF等由你来支付运费的贸易条款.
如果你也和客户做FOB,那就得看那指定货代和你的关系了,
一般他们是不会听你的,谁出钱听谁的,
具体操作不清楚可加Q 或来电咨询!
操作实例供LZ参考一下
离岸公司实战操作(供参考)
工厂报FOB价,客户做CFR,付款条件:30% in advance, 70% balance on B/L date.
一般工厂都会要求出货前要你把款付清,但是根据付款条件客户是见提单副本付款,
但又你没能力先垫付70%给工厂,怎么办?
当然先要把提单压在工厂,让工厂先出货呗...
这样一来不就把客户资料暴露给工厂了吗?(提单上有客户信息)。
只需采用CFR贸易条款,运费你付,
即可让货代先出一份提单给工厂(SHIPPER工厂,CNE离岸公司)
工厂收了30%订金,又拿着正本提单,即可出货.
转下页
利用香港公司操作,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
一套报关(代理出口公司抬头),一套给国外客户(香港公司的抬头)
-直属办理香港及海外公司,稳定,专业,及时,准确的资讯,专业代理人--
直接发货到客户指定地点即可
1. 离岸公司在大陆无进出口权,需委托国内的进出口公司,
2. 离岸公司出口两种方式:一.如果退税低,金额小可以直接买单出口即可,
买单只是买核销单,后续事情卖单公司会自己处理。您只需要处理好给国外客
户装箱单,发票等即可。
二.如果退税高,金额大可以找国内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帮您操作出口
-直属会计师,秘书公司,直接办理香港,英国,塞舌尔等地,价格更实惠
离岸公司与工厂和外国客户合作,用转口贸易方式操作
第一套单据报关出口:工厂做卖方,离岸做买方
第二套单据国外清关:离岸做卖方,国外客户作买方
报关和清关系统不影响操作,单据可修改为离岸抬头(可委托货贷帮修改)
外国客户打款至离岸账户,离岸户转报关金额至工厂(此款可操作退税由工厂操作)
余下纯利润在离岸账户可不用交税,因不在注册本地发生可申请海利得合理避税
会计事务所回复:
离岸公司要影藏客人信息的话,还是通过单据操作来实现。
Invoice: 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箱单: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提单:有两种作法,一种是中国公司先开提单给您香港公司,香港公司转给海外客户,这样作法 海外客人看得到国内公司抬头.另一种是让货代公司出提单的时候发货人直接写你HK公司,收货人写海外客人提单上面也看不到国内公司信,保护了客人资料
客人那边清关的话只要有你离岸公司抬头的箱单和发票就可以完成了。
会计事务所回复:
隐藏客户信息是用单据来处理的
要在目的港提货只要箱单发票
工厂:报关,收汇,核销
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成立香港公司,利润留在离岸账户,货款以美金汇给工厂,这个金额与报关金额一致,也是之前工厂对你的美金报价。
会计事务所专业回复:
给工厂的信息只要是你自己注册的离岸公司抬头就可以了,不管是发票合同,这样就可以保护你海外客户信息了,不会给工厂知道的。
提单的话不是工厂直接处理的,你要联系货代,发货人写你离岸公司就可以了。
工厂如果要副本,一般客户会自己P一张给他们,你把收货人改成你自己名字就可以核销,不影响的
会计事务所回复:
这个很简单的,给工厂的信息只要是离岸公司抬头就可以了
发票或合同都可以是离岸公司的,这样工厂就不知道你海外客户资料了
而且报关和清关是分开的,所以你不用担心中间有问题的
专业回复如下:
合同必须签2份
一份离岸公司和国内签订
一份离岸公司和海外客户签订
这样单据操作有方式可以隐藏信息:
1、报关:工厂或代理作为卖方、离岸公司作为买方外贸
2、清关:海外客户作为买方、离岸公司作为卖方
3、提单:报关后可以修改为离岸公司为发货人
客户为收货人
注意:抬头可自行修改即可,报关和清关互不影响
出口地和目的港都无需修改
这样可以隔开保护国内外客户信息作用
貌似和你的客户没有关系啊 报关都是出口商的事情 客户进关的时候用到的单据除了提单显示他们的名字其他的都没事吧 貌似还有CIQ和CO 呵呵
[size=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碰到过这样一个问题:
有些供应商在报价的时候,美金比较有竞争力,人民币报价比较高。
我在香港办个个人美金账户,让客户钱打到我的个人账户,我收到款后打钱给工厂。我只赚取中间的美金差价。不知道这种操作是否可行?中间环节有没有问题?
接下来是问题重点:
既然工厂收美金,肯定是他们拿退税。我这边联系好货代,让工厂发报关单,商业发票成立公司,装箱单,核销单等报关资料给我。为了保护我的客户信息,我提供给他们的客户名称可不可以是假的?也就是说报关用的单据上的客户抬头是假的。这对报关有没有什么影响?
但是我又需要B/L上的客户信息和清关单据是真的,不然客户在目的港无法提货吧?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如何保全客户信息,又能顺利的报关以及让客户清关?[/[/size][/size][/size]
[[i] 本帖最后由 terry1224 于 2010-8-24 17:23 编辑 [/i]]
网友解答
给工厂的信息只要是你自己注册的离岸公司抬头就可以了,不管是发票合同,这样就可以保护你海外客户信息了,不会给工厂知道
回复 #18 臻思 的帖子
没有想过注册离岸公司,因为业务不稳定,不知道注册离岸公司的费用以及每年的成本。
在操作中单据会要进行变更,那你没有公司可以考虑注册一间离岸公司
-直属办理香港及海外公司,稳定,专业,及时,准确的资讯,专业代理人--
如果是买单出口,自己处理好收款的问题以及给客户清关单据的抬头
大陆报关是大陆卖单公司处理
刚才楼上各位都提到了离岸公司,但是我没有注册离岸公司啊,这可怎么操作?
利用香港公司操作,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
报关是由国内agent公司,那么就是agent公司的抬头。
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国外客户签合同,那么给客人的单据应该是香港公司的抬头。
给国外客户的单据无非是箱单,invoice,提单。
箱单,invoice都没问题,自己可以做,最主要的就是提单。
如果货代是您自己指定的,那么由他们直接出成是香港公司的抬头
如果货代是由客人指定的,那么就需要换单。
-直属办理香港及海外公司,稳定,专业,及时,准确的资讯,专业代理人--
你能解决收款问题,虚拟公司也一样操作.
回复 #3 David-hy 的帖子
我没有离岸公司啊,这是问题关键。我总不能卖方写我自己的名字吧?
接上页
然后PS或叫货代再弄份SHIPPER离岸公司,CONSIGNEE客户的
电子版提单给客户,叫他付款,再付款给工厂,
让工厂把之前那份提单寄回给货代,让货代重新开份提单:SHIPPER离岸公司,CONSIGNEE客户.
然后离岸公司的抬头做发票箱单同提单一起寄给客户,
此单了结!
此操作的重点在于和货代的配合,
所以为了让货代听你的,必须和客户做CFR或CIF等由你来支付运费的贸易条款.
如果你也和客户做FOB,那就得看那指定货代和你的关系了,
一般他们是不会听你的,谁出钱听谁的,
具体操作不清楚可加Q 或来电咨询!
操作实例供LZ参考一下
离岸公司实战操作(供参考)
工厂报FOB价,客户做CFR,付款条件:30% in advance, 70% balance on B/L date.
一般工厂都会要求出货前要你把款付清,但是根据付款条件客户是见提单副本付款,
但又你没能力先垫付70%给工厂,怎么办?
当然先要把提单压在工厂,让工厂先出货呗...
这样一来不就把客户资料暴露给工厂了吗?(提单上有客户信息)。
只需采用CFR贸易条款,运费你付,
即可让货代先出一份提单给工厂(SHIPPER工厂,CNE离岸公司)
工厂收了30%订金,又拿着正本提单,即可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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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香港公司操作,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
一套报关(代理出口公司抬头),一套给国外客户(香港公司的抬头)
-直属办理香港及海外公司,稳定,专业,及时,准确的资讯,专业代理人--
直接发货到客户指定地点即可
1. 离岸公司在大陆无进出口权,需委托国内的进出口公司,
2. 离岸公司出口两种方式:一.如果退税低,金额小可以直接买单出口即可,
买单只是买核销单,后续事情卖单公司会自己处理。您只需要处理好给国外客
户装箱单,发票等即可。
二.如果退税高,金额大可以找国内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帮您操作出口
-直属会计师,秘书公司,直接办理香港,英国,塞舌尔等地,价格更实惠
离岸公司与工厂和外国客户合作,用转口贸易方式操作
第一套单据报关出口:工厂做卖方,离岸做买方
第二套单据国外清关:离岸做卖方,国外客户作买方
报关和清关系统不影响操作,单据可修改为离岸抬头(可委托货贷帮修改)
外国客户打款至离岸账户,离岸户转报关金额至工厂(此款可操作退税由工厂操作)
余下纯利润在离岸账户可不用交税,因不在注册本地发生可申请海利得合理避税
会计事务所回复:
离岸公司要影藏客人信息的话,还是通过单据操作来实现。
Invoice: 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箱单: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提单:有两种作法,一种是中国公司先开提单给您香港公司,香港公司转给海外客户,这样作法 海外客人看得到国内公司抬头.另一种是让货代公司出提单的时候发货人直接写你HK公司,收货人写海外客人提单上面也看不到国内公司信,保护了客人资料
客人那边清关的话只要有你离岸公司抬头的箱单和发票就可以完成了。
会计事务所回复:
隐藏客户信息是用单据来处理的
要在目的港提货只要箱单发票
工厂:报关,收汇,核销
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成立香港公司,利润留在离岸账户,货款以美金汇给工厂,这个金额与报关金额一致,也是之前工厂对你的美金报价。
会计事务所专业回复:
给工厂的信息只要是你自己注册的离岸公司抬头就可以了,不管是发票合同,这样就可以保护你海外客户信息了,不会给工厂知道的。
提单的话不是工厂直接处理的,你要联系货代,发货人写你离岸公司就可以了。
工厂如果要副本,一般客户会自己P一张给他们,你把收货人改成你自己名字就可以核销,不影响的
会计事务所回复:
这个很简单的,给工厂的信息只要是离岸公司抬头就可以了
发票或合同都可以是离岸公司的,这样工厂就不知道你海外客户资料了
而且报关和清关是分开的,所以你不用担心中间有问题的
专业回复如下:
合同必须签2份
一份离岸公司和国内签订
一份离岸公司和海外客户签订
这样单据操作有方式可以隐藏信息:
1、报关:工厂或代理作为卖方、离岸公司作为买方外贸
2、清关:海外客户作为买方、离岸公司作为卖方
3、提单:报关后可以修改为离岸公司为发货人
客户为收货人
注意:抬头可自行修改即可,报关和清关互不影响
出口地和目的港都无需修改
这样可以隔开保护国内外客户信息作用
貌似和你的客户没有关系啊 报关都是出口商的事情 客户进关的时候用到的单据除了提单显示他们的名字其他的都没事吧 貌似还有CIQ和CO 呵呵